招标代理机构
需依法登记设立,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,招标代理收费,但其从事有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。(3)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:从事招标代理业务,即接受招标人委托,江苏招标代理,组织招标活动。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,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,审查投1标人的资质,组织评标、定标等等;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、代书及其他服务性工作。
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承担哪些招标事宜
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。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:(一)拟订招标方案,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、资格预审文件;二)审查投1标人资格;(三)编制标底;(四)组织投1标人踏勘现场;(五)组织开标、评标,招标代理公司,协助招标人定标;(六)草拟合同;(七)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、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。 这里有几层含义:(1)招招标代理机构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,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,而是以自己的知识、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。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,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,也可以是合伙等。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。